商州一口腔诊所违规购药,被责令改正并处罚8000元!
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及违法所得26.64元,并处罚款8000元。
近日,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商洛商州玟东口腔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购进的盐酸甲哌卡因注射液(批号:B27143AAA)等4批次药品现场不能提供供货商资质及随货同行票据,区市场监管局遂对该诊所立案调查并对上述药品予以扣押。
经查,该诊所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及违法所得26.64元,并处罚款8000元。(编辑:王洋 责任编辑:李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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